提供政审(考察)
日期:2022-11-21

一、受理依据
《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二、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符合规定条件的自然人。
【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
三、办理地址及咨询电话
现场办理:江西省靖安县城南大道25号、就业社保中心二楼大厅(邮政编码:330699)
咨询电话:0795-4661739
四、申请材料清单

1.政审服务表(内容填写清晰、明了、真实、准确);
2.存档人员身份证(出示原件,工作人员审查、复印登记);
3.单位介绍信(出示原件,工作人员审查,复印登记)
五、承诺时限
0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