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贴息申领
日期:2022-11-21

一、受理依据
《江西省人社厅关于修订江西省创业担保贷款业务操作办法的通知》(赣人社发【2021】13号)
二、受理条件
1、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按《统计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执行。
2、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1年内企业稳定就业岗位达到95%以上的小微企业。
三、申请标准:
贷款额度及期限:最高不超过6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累计不得超过3轮。
贷款贴息:自2021年1月1日起,新签订借款合同额度300万元以内贴息利率参照个人贷款贴息利率执行,一年期LPR-150BP至贴息利率上限(LPR+150BP)范围内的由财政给予贴息,剩余部分由借款企业承担。
四、办理地址及咨询电话
线上办理:1.第三方平台渠道:赣服通(支付宝--“赣服通”--社保--人社专区--就业创业--就业创业服务--选择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办理)、江西人社微信小程序。2.网站渠道:江西省政务服务网、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宜春市就业创业办事一站式大厅。3.APP渠道:下载江西人社APP、关注江西省创业担保贷款微信公众号。
线下办理: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创业贷款服务窗口(县就业社保中心二楼)
咨询电话:0795-4662098
五、申请材料清单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社保卡
2.与1年内新招用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申请当月或上月银行发放工资流水记录和企业上年同期工资发放凭证(按照“1年内企业稳定岗位达95%以上”条件申请的小微企业按实际新招用人员情况同等执行);
3.上年度及申请当月或上月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新成立企业提供当月的资产负债表)。
六、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