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担保贷款申请
日期:2022-11-21

一、受理依据
《江西省人社厅关于修订江西省创业担保贷款业务操作办法的通知》(赣人社发【2021】13号)
《江西省人社厅 财政厅关于明确有关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操作问题的通知》(赣人社字【2022】224号)
二、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合法创业的自主创业人员,均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以及其他合法自主创业人员。(18周岁以上,退休年龄以内)【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批准。
三、申请标准:
1.贷款额度及期限
个体创业最高为20万元,对人才创业可申请30万元以内(含30万元)。
合伙创业根据符合条件的合伙(组织)创业人数、经营项目、还款能力、信用状况等,适当提高贷款额度,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累计不得超过3轮。
2.贷款贴息
长期政策:自2021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贷款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应对疫情保主体阶段性政策:对2022年新签订借款合同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涉及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高校毕业生、脱贫人口、退捕渔民、复员转业退役军人6类群体的,其原需个人承担利息部分全部予以免除;涉及其他群体的,其原需个人承担利息部分的50%予以免除。此项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免除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含)。
四、办理地址及咨询电话
线上办理:1.第三方平台渠道:赣服通(支付宝--“赣服通”--社保--人社专区--就业创业--就业创业服务--选择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办理)、江西人社微信小程序。2.网站渠道:江西省政务服务网、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宜春市就业创业办事一站式大厅。3.APP渠道:下载江西人社APP、关注江西省创业担保贷款微信公众号。
线下办理: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创业贷款服务窗口(县就业社保中心二楼)、各乡镇便民中心
咨询电话:0795-4662098
五、申请材料清单
1.申请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如是合伙企业还需合伙人身份证或社保卡);
2.反担保则还要担保人身份证或社保卡、抵(质)押物权让(免除反担保或银行承担全部风险的无需提供此项资料);
3.人才创业提供大专以上学历(毕业年度内学生由学校出具相关证明)、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三级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等级证书之一。
六、承诺时限
30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