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
日期:2022-11-21

一、受理依据
《关于印发促进2022年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10条措施的通知》(赣教高字〔2022〕13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稳就业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赣府厅字〔2019〕107号)
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财社[2019]1号)
二、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1.在本县行政区域内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在校生和毕业5年内(毕业时间到申请补贴时间间隔不超过5周年)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2.稳就业三年行动计划期间(2020-2022年),在本县行政区域内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脱贫劳动力和农民工(指非城镇居民)等返乡下乡创业人员;3、在本县行政区域内创办企业的农民工(疫情期间)4、对2022年12月31日前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从事个体经营业务稳定经营满6个月且未在其他渠道就业的2022届高校毕业生,由当地财政一次性发放5000-10000元不等的就业创业补贴资金。此项政策重点向有固定营业场所倾斜,与降低市场主体水电气成本等政策不重复享受。【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
三、补贴标准:5000元/人。
四、办理地址及咨询电话
现场办理:法人或负责人携带材料,直接到注册经营地的社区(村委会)或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窗口申请→乡镇协同社区对创业情况开展调查、核实并公示→就创中心审核材料并上报人社局→公示通过后拨付补贴。
咨询电话:0795-4662633
五、申请材料清单
1.身份证、毕业证(在校生需提供学籍证明)、脱贫户脱贫档案卡(含家庭成员基本信息页)、农民工需要提供农村户口的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
2.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个体工商户材料:进货单、销售明细表等反映正常经营的佐证材料;
4.企业材料:企业财务报表、员工工资支付凭证、参保记录等;
5.社会保障卡;
6.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审批表
六、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