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登记
日期:2025-08-27
进行失业登记后可按规定享受相关失业扶持政策和接受公共就业服务。
适用对象: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且处于无业状态的城乡劳动者。
政策扶持:规定享受相关失业扶持政策和接受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服务。
办理条件:城乡劳动者在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且处于无业状态的人员
申请材料: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办理流程:个人在户籍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申请→经办机构受理→登记办结
政策依据:《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赣人社[2010]577 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登记工作强化失业人员就业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3号)
办理地点:各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就业之家或就业窗口)
咨询电话:0795-3588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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