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技能培训政策
日期:2022-11-17

政策内容:

由政府批准的公共实训机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等承担就业技能培训。

服务对象:
城乡贫困劳动力、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受理条件:
由培训机构提供符合就业技能培训的服务对象,经就业部门审核培训对象后确定开班。

申请材料:
1、培训开班申请表;2、培训开班申请报告;3、课程安排;4、培训人员花名册及职业资格证书编号;5、身份类别复印件;6、培训考勤记录;7、集中理论授课全程视频资料等。

办理流程:
培训主体在开班前10个工作日内向县就业部门提交《培训开班申请表》→经审核同意开班培训→培训考核→考核合格向县就业部门申请培训补贴。

咨询服务电话:
奉新县就业训练中心  0795-4508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