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培训政策
日期:2022-11-17

政策内容:

经政府批准的具备资质的高等学校、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等创业培训机构承担培训。


服务对象:

五类人员,高等学校、职业院校非毕业学年的在校生,以及符合条件的初创企业(含农民专业合作社、电商等)经营者。


受理条件:

由有资质的高等学校、职业院校或培训机构提供符合培训的服务对象,县人社部门审核培训对象后确定开班。


申请材料:

1、培训开班申请表;2、培训开班申请报告;3、课程安排表;4、培训人员花名册及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编号;5、身份类别复印件;6、培训考勤记录;7、集中理论授课全程视频资料等。


办理流程:

培训主体在开班前10个工作日内向县人社部门提交《培训开班(变更)申请表》→经审核同意开班培训→培训考核→考核合格向县人社部门申请培训补贴。


咨询服务电话:

奉新县就业训练中心  0795-4508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