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袁州区户籍且在袁州区社保中心缴纳了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
1.进行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后在袁州区从事灵活就业,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部分就业困难人员,部分就业困难人员是指:零就业家庭成员、符合相关条件的残疾人(具有劳动能力)、享受居民最低 生活保障人员、因承包土地被征收而失去土地的人员、脱贫劳动力、未 消除风险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专业退捕渔民、离原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三年的“4050”人员,补贴标准2400元/人/年,补贴期限累计最长不超过 36 个月(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2.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2400元/人/年,补贴期限累计最长不超过24个月。
3.毕业5年内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含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已进行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的,补贴标准2400元/人/年,补贴期限累计最长不超过36个月。
办理条件:
1.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个人。
2.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的个人。
3.毕业5年内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已进行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的个人。
申请材料:
1.《袁州区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袁州区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袁州区毕业五年内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3.申请人就业创业证
4.申请人毕业证证书复印件(高校毕业生提供)
5.灵活就业证明材料(自主创业大学生提供营业执照)
办理时限:每年11月31日前申报,逾期不再接受申请资料
办理流程:个人申请→村(社区)受理→乡(镇、街道)人社平台受理或初审→人社部门审批→公示→拨付至个人社保卡账户;申请人务必在提交申请前确认本人社保卡银行账户已激活并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政策依据:《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赣财社〔2019〕1 号)、《关于进一步落实就业补助政策有关事项》(赣人社字〔2020〕284 号)
办理地点:各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就业之家或就业窗口)
咨询地点:袁州区就业之家(就业股)
咨询电话:0795-3588579,0795-35885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