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求职补贴
日期:2025-08-27


对在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残疾人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家庭、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补贴标准为1000元。

适用对象: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残疾人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家庭、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对在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残疾人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家庭、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补贴标准为1000元。

办理条件: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残疾人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家庭、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

申请材料:毕业学年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提供:

1.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籍证明或者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4.社会保障卡账户

5.根据申领对象的不同,提供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如低保家庭毕业生需要提供县级民政部门出具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相关证明。

办理时限:毕业学年的9月20日-11月10日

办理流程:困难应届毕业生在规定时间个人申请→系统校验→困难应届毕业生所在高校初审→学校公示、集中申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复核→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毕业生社保卡账户。毕业生务必在提交申请前确认本人社保卡银行账户已激活并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政策依据: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财社〔2019〕1号);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就业补助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赣人社字〔2019〕244号)。

办理地点:袁州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1楼102室(就业股)

咨询电话:0795-3588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