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州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日期:2025-08-27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可有效实现就业困难人员实名制动态管理,有效落实就业帮扶政策。

适用对象:我省行政区域内登记失业人员中零就业家庭成员、符合相关条件的残疾人员、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因承包土地被征收而失去土地的人员、城乡脱贫劳动力、未消除风险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专业退捕渔民、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4050”人员、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等。

政策扶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后可享受相关针对就业困难人员群体就业援助政策。

办理条件: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登记失业人员中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对象人员。

申请材料:

1.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4050”人员:以第三代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上登记年龄计算,“4050”人员提供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承诺书;

2.零就业家庭成员:凭居民户口本(提供原件现场核实)、街道“零就业家庭人员就业状况证明书”(街道出具)进行认定;

3.符合相关条件的残疾人员:凭残联核发的《残疾人证》认定(可通过与残联部门比对查询身份信息的,则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4.城乡脱贫劳动力:提供当地农业农村部门出具的脱贫劳动力证明;

5.因承包土地被征用而失去土地的人员:提供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或乡镇(街道)出具的证明材料;

6.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凭当地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或出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相关证明认定(可通过与民政部门比对查询其身份信息的,则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7.未消除风险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提供当地农业农村部门出具的未标识风险消除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证明;

8、专业退捕渔民:提供当地农业农村部门出具的专业退捕渔民证明。

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公示日除外)

办理流程:个人申请→村(社区)受理→乡(镇、街道)审核→公示→就业部门复审→办结

政策依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0部门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赣人社规字〔2024〕3号)。

办理地点:各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就业之家或就业窗口)

咨询电话:0795-3588579,0795-3588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