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补贴政策
日期:2025-08-27


享受对象:个人;各类企业

技能培训补贴标准:

岗前培训。由企业按培训次数分批或一次性申请,培训总时间不低于8个标准学时,培训后取得培训合格证书按照5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岗前培训补贴。

技能提升培训和企业技师培训。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按照初级(五级)1200元/人、中级(四级)1500元/人、高级(三级)2000元/人、技师(二级)4000元/人、高级技师(一级)5000元/人的标准,仅有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的按照1000 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

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经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列入学徒培训计划的,按规定向企业预支40%的补贴资金。对开展学徒培训的企业给予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职业培训补贴标准按中级工每人每年4000元,高级工每人每年5000元,技师和高级技师每人每年6000元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当地重点产业职业培训需求指导目录内的职业(工种)可延长到3年。

申请条件:为本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实施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包括岗前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和企业技师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等)予以资金补贴。

办理流程:

1.申报:企业准备申报材料并向当地人社部门提出申请;

岗前培训申请材料:①培训补贴资金申请拨付表(企业填写);②培训课程安排表;③培训学员花名册及考核 成绩。

技能提升培训申请材料:①个人申请:培训补贴资金 申请拨付表(个人填写)和培训主体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②企业申请:培训补贴资金申请拨付表(个人填写)、培训补贴资金申请拨付表(企业填写)、代为申请 协议原件和培训主体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③培训主体申请:培训补贴资金申请拨付表(个人填写)、培训补贴资金申请拨付表(培训主体填写)和代为申请协议原件。

学徒制培训申请材料:①《江西省企业新型学徒制申报表》(一式3份)学徒制培养计划;②企业与学徒签订的培养协议;③企业与培训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④学徒名册;⑤劳动合同复印件。

2.审核:人社部门对材料的全面性、真实性初审,必要时可查阅培训时基础台账;

3.兑现:在当地人社部门或政府公共服务网站上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如无异议,按规定支付到培训主体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政策依据:

《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赣人社发〔2019〕3号)、《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发〔2022〕30号)、《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实施意见》(赣人社发〔2019〕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