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待遇发放账户变更
日期:2022-11-21

一、受理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8号)
二、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批准。
三、办理地址及咨询电话
1.网上办理:直接到支付宝--“赣服通”--社保--人社专区--社会保障--失业保险--选择失业保险待遇发放账户变更办理。(网上为即办件)
2.现场办理:靖安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窗口
咨询电话:0795-4661739
四、申请材料清单
1.身份证、开通银联功能的社会保障卡
2.待遇发放账户维护申请书
五、承诺时限
7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