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求职补贴
日期:2022-07-28
政策内容:本省行政区域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以及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特困人员中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含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大学、各类非学历教育毕业生),可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一次性求职补贴标准为1000元,每人可享受一次,同时具备多个条件的毕业生不累计发放。
服务对象:本省行政区域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以及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特困人员中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含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大学、各类非学历教育毕业生)。
申报材料:(1)《江西省困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审批表》;(2)《江西省困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人员花名册及申请人银行账号》;(3)申请者本人身份证及学籍证明(含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4)银行卡开户银行及账户;(5)根据申领对象的不同,提供毕业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等证明材料;
申报流程:每年开学,省内各普通高等院校(或技工院校)会将一次性求职补贴政策通过网络、短信、公告等告知本校应届毕业生。各困难高校毕业生在各学校规定时间内集中申请。困难高校毕业生材料提交后,由所在高校进行初审,当地人社部门复核;复核通过后,由当地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困难高校毕业生本人银行账户。
咨询服务电话:人社局就业和失业保险科 0795-3220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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