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申请青年见习岗位
1、什么是青年职业见习?
青年见习,通俗来说,就是组织毕业后一时难以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政府补贴见习基地内认定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提供的见习工作岗位上进行现场实习。是国家为了解决青年尤其是大学毕业生就业难而设立的,大学生参加见习既可获得一定生活补贴,又可学到知识技能,从而积累工作经验,帮助以后顺利就业。前不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共青团江西省委、省工商联联合出台了《关于实施江西省三年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决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我省的三年青年见习计划,通知将此三年内的见习对象扩大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国家级贫困县和老工业基地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职毕业生以及16-24岁失业青年。
在实施三年青年见习计划的三年内,见习对象是指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国家级贫困县和老工业基地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职毕业生以及16-24岁失业青年。
以上见习对象在申请参加见习时处于失业状态(即进行失业登记),不管其是否有就业经历,均可参加见习,并按规定享受就业见习补贴。见习人员原则上只能享受一次政府提供的见习补贴。
见习期限为3-12个月,具体可根据见习人员特点和岗位要求合理确定。见习期间,见习者和用人单位不建立劳动关系,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见习期满后,未被企事业单位录用的见习者,将根据求职意向持续提供免费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服务,积极推荐就业岗位;有自主创业愿望的,将由市劳动就业管理局提供创业指导、培训、孵化等服务,促进尽快实现就业创业。
符合见习要求的见习学员,应填写《见习人员申请登记表》,并持下列有效证件到宜春市人力资源市场报名: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就业创业证;
(3)毕业证等。
联系电话:0795-3220803

